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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学习flash
最近开始教授flash,这个可以先给学生讲一下!
一、写这个文章的起因:
经常遇到很多人想学习Flash,但是不知道从何学起,有的朋友甚至对于学会了Flash,能做些什么也很疑惑。
本人结合若干年Flash学习研究经验,给想学习Flash的朋友一些建议。
一般来说,Flash的学习主要有两个方向,一是专攻Flash动画,一是专攻Flash编程,当然也有动画和编程都学习的很到位的人,那是牛人。不过这里我主要分析一下Flash的这两种方向如何开始学习,如何快速掌握。二、FAQs
问:学习flash做动画需不需要美术基础啊?
答:
首先,要说明的是,Flash动画也分为几种。
最重要的应用就是做动画片,比如早期的ShowGood三国,小小,现在的小破孩系列,开心驿站系列,燕尾蝶等。这些都是动画片制作,这一类的flash 需要有很好的美术功底,需要有诸如手绘,视觉感,镜头感等相关的专业知识。这一类的动画制作基本上需要美术和动画的专业知识。而Flash只是作为一个动 画制作的工具而已,一个动画片在从开始到结束,更多的需要的是美术及动画方面的专业知识。
另一类应用是Flash广告和Flash特效,这一类Flash大量应用于网络,从网站主页Flash动画,到网站内部的一些广告,一些吸引眼球的效果, 都属于这一类应用。一般学习Flash的人,基本上都在做这样的东西。包括一些初学者在内,都认为这就是Flash,其实这只是Flash最简单的应用。 制作这一类的Flash一般需要一些创意,有一定的视觉感,有美术基础的人会更加得心应手。有时候会需要掌握一些基础的flash as,比如制作flash菜单,flash跳转效果等。
Flash在动画的制作过程中,主要扮演的是工具的角色,是目前动画制作中效率比较高的工具之一,而一个好的动画,并不依赖于你用什么工具,而依赖于你的专业程度。专业知识越扎实,创意越新颖,做出的动画就越好。而工具的学习仅仅是第一步问:我也不知道应该学习哪个方向,动画和编程哪个好学啊?
答:
学做动画,和学做编程,这样两个方向,其实不仅仅是做什么的不同,也是思维方式的不同。
一般来说,做动画受视觉因素影响,而编程主要受逻辑思维影响。从很宽泛的角度上来说,学动画,就是学感觉,学新思维。而学编程,就是学逻辑,学思维方式。美学不仅仅是能感觉到,还是一种创意思维,是感性的。而程序逻辑则完全是一种逆向思维,是理性的。
一般情况下,逻辑思维可以通过培训等,在短时间内锻炼出来,所以编程应该来说是人人都能学会的,而且是可以通过死记硬背在短时间内速成的。
而感性思维,或者说创造性思维,是很难一下子就养成的,就像我们学画画,没有个一年半载,根本画不出什么好的东西,而且很多画画好的都是从小开始培养的。 所以学动画短时间内很难有一些突破,仅仅只能停留在一个较低的层面上,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人只会做flash广告,而做不了大于3分钟的动画,或者说做不 出高质量的动画的原因了。
但是从入门的角度上来看,会用flash的人,一般都能从事简单flash动画的制作,其实这主要是依靠了FLASH这款工具的强大,并非代表着做动画很 简单,或者你很聪明,一下子就学会了,入门也许很简单,但是越想提高一个层次就越困难,比如学会FLASH没多久,就会做flash主页,flash广告 等,那是因为这个没有什么难度,所以综合看来,我认为,如果想在短时间内,从事flash工作的话,可以先掌握flash的应用,能制作简单flash动 画,然后学习编程,短期内会很有效果。从长期来看,学习一些美术基础,对做动画会大有帮助。问:我最近想去学flash制作,在网上找了找,发现有很多制作软件,如flash MX,flash MX2004和flash cs3 Pro,哪款比较好啊?
答:
2000年 flash 5.0
2002年 flash mx (就是flash 6.0)
2004年 flash mx2004 (就是flash 7.0)
2005年 flash 8.0
2006年 flash cs3 (就是flash 9.0)
2008年 flash cs4 (就是flash 10.0)
目前的最新版本是flash cs4 功能非常强大,不仅支持骨骼动画,还支持3维等等,verycd上有视频教程,可以去学习一下。
不过初学的话,个人建议你从flash cs3开始,以便今后玩flash cs4,因为他们的操作性很相似,Flash 8现在虽然还是很多人在用,但是已经渐渐被新软件的新功能所取代。
FLASH CS3的好用之处::
1.cs3是ADOBE收购micromedia后的大作,无论从动画设计上,还是程序语言上都有质的飞跃。比如钢笔功能更加强大,超级强大的绘图功能,这些都让矢量图制作者提高了效率,使用更方便。
2.FLASH CS3引入了面向对象的AS3语言,使得AS不在是一个简简单单的脚本语言,而摇身变成一种强大的高级程序语言。另外,FLASH CS3也全面支持AS之前的版本,从AS1到AS2均支持。
3.作为初学者,因为没有基础,不存在用惯一个版本的软件,用新版本时要重新熟悉的问题,所以应尽量选择最新版本的软件进行学习,因为时代是在进步的,老版本的软件,学完了也就淘汰了,再学新的,还得重新熟悉界面及操作习惯。
4.目前由于flash cs4 10月份刚刚推出,目前CS4的教材并不多也不系统,所以建议以FLASH CS3作为学习的开始,而且FLASH CS4的界面和CS3差不多,只是加了些新功能。问:怎样学会flash编程,要有什么基础,要学c语言吗,哪里有教程啊?该怎么学啊??
答:
如果你只是了解一下,网上的视频教程很多,可以去看一看。
但是如果你是很想学会,那么我建议你,要学习一门知识,就必须看系统的教材。因此不推荐看视频教程,网上的视频教程虽然很多,但是都很难系统性的教会你代 码的结构、编程的思想。所以我的建议是买书学习。最好不要看电子书,个人觉得,看电子书的人,都喜欢跳着看,这样看就失去了意义。这样看下来,好像学会 了,其实什么原理都没搞懂。
要真正的买一本书,一页一页的翻着看,看一遍不够,一本书至少3遍甚至n遍。还要多加练习。学习编程,首先从hello world开始,然后就是要每天写,经常写,这样才有进步。
很多人也有这样的担心,怕自己没有语言基础,例如没有学习过C等。其实大可不必担心,语言只是一种工具而已,目前的主流语言就好象同素异形体一样,看似有 区别,其实都差不多。这就好像你会使用WIN98,升级到了WIN XP,你也不会说,连怎么打开文件都要重头学习一样。学习编程的关键是学习编程的思想,所以好的书教你怎么理解编程思想,差的书只是叫你怎么写代码,其中 区别很大。
AS2的书,这里不做推荐了,我也没看过什么好点的书,我学AS2完全就是看帮助学会的,主要是有JS基础。
这里推荐一本AS3的书:《action script3.0殿堂之路》问:我是老程序员了,对Javascript和Java都比较擅长,现在想学Flex,但不知道有什么经典一点的书籍?
答:
1.初学者,推荐《action script3.0殿堂之路》,也有人推荐《as3权威宝典》个人觉得那书写的不行。
2.flex的话,推荐《flex第一步》
3.as3语言掌握的7788了以后,可以去看以下一些书籍
4.实用书籍:
Action Script3.0 Cook Book —— 类似帮助手册的书籍
Action Script3.0 设计模式 —— 一本讲述程序设计思想的书籍,强烈推荐问:flash as2.0 与 as3.0的本质区别?
答:
首先说下as2,as2实际上是as1的升级版,引入一面向对象的概念,但并不是完全面向对象的语言,只是在编译过程中支持OOP语法。as2的面向对象 虽然不全面,但是却是首次将OOP带到了FLASH,而AS3是一个完全基于OOP的标准化面向对象语言,最重要的就是as3不是as2的简单升级,而完 全是两种思想的语言。可以说,as3全面采用了面向对象的思想,而as2则仍然停留在面向过程阶段,举个例子,就像VB和C#的对比。
所以as3绝不是as2的升级版,在as3里,可以看到java和c#的影子,确实,这三种语言大部分思想都是一致的,只有一些小的区别,比如as3引入了命名空间的概念,但是不支持比如委托,在包封装及外部访问上也引入了一些新概念。
在编译阶段,as2采用的是AVM1(actionScript vitual machine),而as3采用的是AVM2。新一代虚拟机采用了OOP思想,在执行速度上比起avm1也快了10倍。还提供了异常处理。以前我们在使用 AS2时,一旦出错,AVM1选择的是静默失败,让人根本不知道什么地方出错了,会浪费大量的时间去查错,而AVM2与目前主流的编译器一样,会有异常处 理,运行出错会输出错误提示,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如果做个对比,我想说,AVM1就是大刀长矛,而AVM2就是手枪,大刀和长矛也能杀敌,但是只在面对弱 智的敌人才能发挥作用,面对一个大型项目,不用点现代化工具是不行滴。
as2与as3的部分区别,只说一些大的区别,小的不同太多,就不谈了:
1.运行时异常机制处理,这个刚才说过了。
2.事件机制,这也是很多人拿起as3就不知所措的原因,初学者会发现连一个按钮点击的方法都写不出来。实际上as3的事件机制采用的是监听的方式,和 as2时代的onClipEvent不同,as3里所有的事件都是需要触发器,监听器,执行器三种结构的,这样做的好处就是使得这个语言非常的坚强,非常 的标准化。不像as2,奇形怪状的代码漫天飞,可以这样写,也可以那样写,代码变得繁复难懂,可读性太差,执行效率也大大降低。要特别说明的是,as3的 所有事件都直接继承event对象,而event是直接继承自大老板Object类,结构多么完美。所以在as3中,所有的事件都继承自相同的父亲,结构 相同,提高了重用性。
3.封装性,这是as3与as2最大的不同,as3引入了封装的概念,使得程序安全性大大提高,各个对象之间的关系也通过封装,访问控制而得以确定,避免了不可靠的访问给程序带来的意外产生。
4.XML,我觉得这是最令人激动人心的改变,现在as3程序员可以很轻松也很自豪的说,我们是使用XML人群中最快乐的人。AS2时代对XML的存取仍 然需要解析,而AS3则创新的将XML也视作一个对象,存取XML就像存取普通对象的属性一样方便,用点语法就可以,无疑大大提高了效率。
5.最关键的一点,容器的概念,AS3采用了容器的思想,告别了as2一个MovieClip打天下的局面。对于as2程序员来说,可能不能理解,我mc 用的好好的,干嘛不让我用啊。但是当你真正的了解as3的思想的时候,当你真主的体会到OOP的好处的时候,你会觉得as3的容器的思想的完全正确的。 as2时代,我们做什么都用mc,而as2时代的mc也是直接继承自object,这给了mc极大的权限,极其多的方法属性,而有时我们只需要放一个背景 图,并不需要它动,这样做就造成了极大的浪费。说实在话as2和as3比起来就是浪费之神,所以as2编出的swf绝对比as3编译出来的swf要大上几 倍。as3把所有你用到的显示对象都分开,mc的属性方法都被瓜分开来,举个例子,你去水果超市买水果,就肯定比直接去大型超市买要方便,更节约时间,时 间就是金钱,那就是很大的节省。
当然还有许许多多的不同,比如程序执行机制,设计模式,结构框架等等,这里就不在一一赘述。问:怎么才能成为编程高手?
答:
可以说,学会编程并不难,怎么才能写出好的程序,这是很多人所困惑的事情,我有时候也是左思右想,觉得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太在是太垃圾了。那么真正的高手他们在做些什么呢?他们到底因为什么才能成为高手呢?
其实,我们很多人都仅仅停留在会写程序的阶段,并没有去研究,一个程序怎么写才算是合理的,什么样的结构,才是最完善的,什么样的布局才是可扩展的。什么样的代码才是最高效的。而这正是高手花功夫去研究的事情,也是为什么高手能做的更好的原因。
我总结了一下,觉得以下才是一个程序员应该思考的路:
1.第一类人:会写程序,这没什么,人人都能办到。(70%的程序员都在这里)
2.第二类人:有一定的结构思想,能做设计结构上的调整。能走到这一步,应该可以算真正入门了。(15%的程序员在这里,很不幸,本人也在这里。)
3.第三类人:熟练应用各种设计模式,到了这里,才算涉足高级编程领域。这样的人才能算高手。(10%左右,我想黑羽同志应该属于这个级别)
4.第四类人:有算法分析和创意思维,能做到这一步的人,写出来的程序就不叫程序了,叫伟大发明!(5%左右,微软和谷歌的专家们在这里)
5.第五类人:这一类人是我不敢想象的,已经超出我的思考范畴了。(趋向0%)没有评论 -
做好PPT的5秒原则
分享秋叶老师的文章——谈李开复博士的“做好PPT的5秒原则”
大家都知道IT牛人@李开复 博士也是演讲达人,在今年11月份他在微博上发了几条“教你如何做好PPT”的微博,大受欢迎。我们先来看看李开复博士的观点,为什么能让大家如此认同?他的观点是否都有道理?特别是在开复博士自己的演讲PPT中,是否也体现了他的观点?秋叶也想对此谈谈自己的一家之见,算是抛砖引玉,和PPT爱好者的朋友们共同探讨争鸣。
李博士的微博评点PPT是由这样一条微博引发的:Khosla Ventures创始人Vinod Khosla之前是顶级VC KPCB的合伙人,对给VC做融资的创业者,他提出“5秒原则”:打开一页幻灯片,5秒后关掉,观众还能描述其中的内容。别在幻灯片上堆砌太多文字、图片,而同时你还在不停地讲,听众眼睛和耳朵很难同时处理信息。记住幻灯片是用来辅助演讲的,而不是干扰!
李博士显然是非常赞同“5秒原则”,他前两条微博就针对如何符合"5秒原则"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的建议:
1)标题不超过10个字,涵盖这页幻灯片主旨,如果只读每页的标题,能够理解你的演讲;2)一张一目了然的图,不须思考,自然地支撑这页的主旨;3)每个重点一行讲完,不许换行;4)深记是用幻灯片支撑点缀你的口才,而非反之!
开复博士还特别强调每页标题尽量不超过10个字,且必须涵盖当页主题,标题要一行写完,绝对不可换行回车,否则听众的眼睛便要回车,无形中增加了认知负荷。
5秒原则在演讲场合通常都是对的。假如PPT上的内容不能让人一眼看到主题,并有助理解主题,要么会让听众分散注意力去理解PPT内容而忽视演讲者的发言,要么会让听众对演讲内容失去兴趣。
5秒原则在PPT设计中有一种检测的方法叫“眯眼测试”,意思是假如你眯着眼睛看一页PPT,哪怕看不清页面小字或者某个图表细节,但听众依然知道你的PPT传递的主题,那么这一页PPT可以认为是通过了眯眼测试。要让一页PPT通过眯眼测试,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简化标题的字数,强化标题的文案。
我们可以看看李开复博士在2011年中国移动互联网大会一张演讲PPT来理解下这个概念,这页PPT题非常明确点出一个关键词:动力,这个关键词是呼应上一页解释的内容,为什么安卓手机将在中国一骑绝尘?
其后的标题就是答案:Android低端手机今年降至1000元。无论下面的内容如何,这个标题都可以通过眯眼测试。
当然这页PPT上的图文也一目了然让听众了解到低端产品的样式,配置和价格,但是遗憾的是,在配置和价格下开复博士还想解释为什么低端手机可以降至1000元,这就造成一个问题,页面信息过载。要知道仅仅通过5秒钟理解一个流程图是有困难的,何况还是在上面有个极醒目的手机外形图和价格分散我们眼球的注意力的情况下?
而且这页PPT标题描述的是价格下滑这个现象,而不是价格下降的原因。我猜测互联网大会的听众也许更想了解的是价格下降的理由,那么标题就应该概括为“产业链缩短,硬件门槛降低,千元安卓手机爆发”更合适。
从5秒原则出发,这页PPT还可以进一步简化,首先标题可以简化为:
动力:Android低端手机降至1000元
在演讲现场,所有人看到实物图就知道你讲的是当前手机价格,而不是未来价格,其次降至1000元本来就是谈价格,没有必要在标题上加上这两字强调。这样整个标题控制在14个汉字长度,而且删除了两个分散注意力的概念(价格和今年)。最后展示给听众的是一个非常简单主谓宾结构句子,这也是做PPT要求的简单完整句:结构简单,语义完整无歧义。
这页PPT不符合5秒原则的最大问题把价格下降的原因也放在一页PPT上,造成信息过载,也许李博士是担心PPT页面过多会拉长了演讲时间。而我的经验是造成演讲时间过长的原因不是你的PPT页数,而是你想讲的内容到底有多少点。假如能控制住演讲要点数量,我反而愿意多设计几页PPT来强化我的演讲内容,所以我改造后的PPT只展示一个事实:价格下降,然后我们就可以用另一页PPT继续展开造成这个事实的原因,这样,两页PPT的标题和内容都可以对应,在5秒钟内真正为听众所理解和接受。
李开复博士微博还建议写标题时要让你的题目讲你的故事,最好是把所有的标题串联起来,只读题目,就可以大致了解你的演讲内容。如此,听众只需关注标题辅听即可,不必再专注地阅读延展内容。对于PPT的内容开复博士也建议第一要牢记PPT只是辅助你口才的工具,绝对不可让其喧宾夺主,每个PPT最好让听众“不经思考”就能看懂。第二PPT上每条最多4点,每点最多10个字,每条句子尽量使用同样的语法的句子,这样更容易被听众理解。
我想开复博士的下面一页PPT很好体现了这一点,标题说明创业门槛降低,然后一张图一目了然解释了构成成本的结构都呈下降的趋势,这样听众很自然被引导去听开复博士提供更多信息解释为什么这些成本能够下降。要是去掉那个下面的有点奇怪的计算公式,本来是相当完美的一页PPT。
但是另外一页开复博士就没有完全遵守自己的建议:
这页PPT其实一个目录页面,采用了一张非常有冲击力的图片强化漫延的概念,但是很遗憾。好像来自2012的末日洪水不见得能和“漫延”建立联想,而上面六个目录排版用了过多的颜色,使听众的注意力都在颜色上,而不是内容上,何况这个标题目录多达六行,而且每一行注意看,都没有做到上下对齐。
这六个标题分别是:
1、 设备的漫延:Android将在中国一骑绝尘
2、 用户的漫延:从5000万核心用户向13亿高速扩散
3、 娱乐的漫延:智能移动设备帮助游戏覆盖数亿普通用户
4、 内容的漫延:UGC使移动设备的内容更多、更快、成本更低
5、 消费的漫延:24小时甚至统治用户的消费决策
6、 创业者的漫延:门槛降至史上最低
我想作为一个分类来阐述观点已经相当完整,但是作为整个PPT这 个目录并非是一个好故事。其实我觉得比“漫延”更好的故事概念是“引爆”,低价引爆设备升级,设备扩展导致用户群基数快速倍增,智能化设备引爆更具互动性 的娱乐和内容服务,甚至而设备的移动性将引爆消费者新的购买习惯,这些将引爆一个新的行业,这是创业者的机会。看起来,这样讲故事更容易引爆现场一点点, 恰好“引爆点”又是一个非常有名的商业概念,干嘛不顺手借用?
好的故事其实不过是重复你大脑里面已经有的故事结构,但是灌注了新鲜的内容,这就好比小孩子,总是爱听同样的童话故事。
顺便说一下,其实字多一样可以出阅读视线清晰的PPT,我这里随便列一个例子,下页PPT的字够多吧,每行很多也超过十个字吧?我想阅读起来没有什么问题,因为我用对比强化的方式突出了重点信息。
开复博士还建议PPT中不要经常使用音乐,那样会显得很幼稚;不要用太花哨动画,以免喧宾夺主;还建议PPT页面切换一定要从左到右,从上到下,因为从小看书看报都是这样,听众自然觉得舒服。那些飞来飞去的古怪动画很不自然,看起来别扭。
这个观点我表示严重不同意。在商业PPT中很多人还不擅长恰如其分使用配乐和动画,好的动画一如苹果产品,设计很复杂,但展示出来很自然流畅。不过普通人往往缺乏PPT动画设计训练,掌握不好关键点,所以参考李博士意见也无妨。
至于页面切换一定要从左到右,从上到下,这就不对了,人的眼睛是可以被很多元素牵引的,对角线切换,90度转向,走马灯切换,都是大家接受的形式,不必拘泥只从左到右,或者从上到下。在2010版中,微软的动画切换功能大大增强,好好利用可以创造出很多不同的效果。
建议大家去优酷搜索关键词“给大学新生的十个建议”,就可以看到秋叶最新分享的一个作品,采用了Powerpoint2010版本里面内置的滑动对称左右交替换页动画,我觉得效果比单纯从左到右好得多。
坦率说李开复博士演讲水平还是非常高的,我觉得比他的PPT水平要好很多。这也说明永远不要让PPT成为演讲的主角,演讲的主角永远是演讲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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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逊、谷歌、苹果给我们上的三堂
来源:互联网的那点事——对互联网的观察,也推荐大家看看《浪潮之颠》
一年来对三巨头的跟踪观察,让我们感觉像是修了三门课,一门叫“产业链拓展实务”,一门叫“信息时代的版权纠结与法理思路”,一门叫“电子书App应用设计与发展前景”。
亚马逊:曾经只是出版产业链上的一个环节,而后开始向上下游拓展。2011年开始大举向上游的出版进军。它是恐怖的对手,还是变革的榜样?
谷歌:以“组织世界上的一切信息”为初始使命,将图书纳入其中看似顺理成章,却遭遇版权的尴尬。然而,没完没了的官司和堆积成山的法律账单似乎并未阻止它发展的脚步。
苹果:虽说早已不再只是个卖硬件的,但能给出版业带来最直接推动的也许还是它的硬件。iPad和iPhone引领的潮流让电子书3.0(增强型电子书)有了腾飞的基础。
让我们一一做简要梳理。
亚马逊:进军出版引上游反思
今年4月初,亚马逊参加了自助出版的畅销小说作家阿曼达•霍金四本书的版权拍卖会。为了增强这次竞标成功的把握,亚马逊专门请来霍顿•米夫林•哈考特出版 社参与合作,这家出版社曾经为霍金出版过纸质书。亚马逊是六家竞标者中出价最高的公司。这次亮相正式被媒体解读为亚马逊大举挺进传统出版领域。但竞标的结 果是,亚马逊还是败给了出版商。阿曼达•霍金最终选择了圣马丁出版社。
这次失利并不会影响亚马逊的计划。亚马逊素以着眼于长远著称,其在出版业务上的布局其实已经准备了很久。它的第一个出版品牌 AmazonEncore早在2009年5月就发布了,一年后又发布了AmazonCrossing。半年后又有了第三个,即赛斯•高汀(Seth Godin)的多米诺骨牌图书出版项目(Domino Project)。其间还有2010年10月启动的自助出版服务Kindle Singles,不过它属于非传统出版。直到2011年美国书展(BEA)前夕,亚马逊发布其第四个出版品牌Montlake Romance,并随后透露著名经纪人、前时代华纳图书集团CEO拉里•基尔希鲍姆(Larry Kirshbaum)将加盟且要在纽约成立出版业务办事处,人们才开始注意到亚马逊的决心。而引起广泛关注则已经到了8月份了。
亚马逊开拓出版业务体现出四大要点:
一是聘用专业人员。
亚马逊很清楚传统出版的价值逻辑,正如《亚马逊拓展业务提醒传统出版商反思自身》一文中所言:“亚马逊通过雇佣那些有声望的编辑,向业界传达了这样一个信号:它重视维系编辑和作者之间的关系。”
二是签约重要作家。
2011年8月上旬,亚马逊签约炙手可热的年轻作家蒂莫西•费里斯(Timothy Ferriss)。这位34岁的青年励志导师擅长新媒体,获得过《连线》杂志读者评选的2008年自我营销年度大奖,在Twitter上的粉丝数量有270,000之众。
10月份,亚马逊又在版权拍卖会上不惜代价以850,000美元的高价拍下了美剧《拉维恩和雪莉》(Laverne and Shirley)中的明星佩妮•马歇尔(Penny Marshall)的回忆录,中标价比第二高价整整高出了100,000美元。
11月,亚马逊再次签约“改变游戏规则”的大牌作者。其中包括畅销自助出版作家Deepak Chopra等。
三是直接收购选题。
亚马逊于11月6日宣布与马歇尔•卡文迪什儿童图书(Marshall Cavendish Children’s Books, MCCB)达成协议,收购其450多本图书。Marshall Cavendish是世界领先的教育和大众图书出版商之一,同时还是教室数字解决方案提供商。这笔交易扩展了亚马逊在图画书、章节图书以及青少文学(YA novels)领域中的影响力。自此,亚马逊旗下的出版品牌又增加了一个童书类别。
四是注重品牌细分。
亚马逊从一开始就让不同类型的出版物放在不同的品牌下运作。就在2011年6月中旬,亚马逊宣布将在夏末秋初出版32种图书,包括幽默、悬疑、幻想等各种流派的小说和短篇故事集,而这些图书正是由亚马逊旗下的数个出版品牌负责,包括AmazonEncore, AmazonCrossing 和 Thomas & Mercer。
目前亚马逊的出版业务包括了6个独立的品牌:AmazonEncore:是其“旗舰”,专注于打造“卓越图书和新兴作者”;AmazonCrossing:侧重于翻译作品和外语作品;Thomas & Mercer:出版探秘和恐怖小说(“这是一个在亚马逊顾客间特别受欢迎的一种文学类别”);Montlake Romance:主要出版浪漫小说;47North:出版“一系列新小说和受到狂热追捧的小说读物”;The Domino Project:赛斯•高汀(Seth Godin)的实验性项目,专门出版小册子形式的短篇读物(高汀本人在年底宣布项目成功并计划关闭)。
亚马逊成功的关键难以复制,与它竞争实在是太难了。所以,亚马逊做出版难免会引起恐慌,甚至抵制。但消极应对并没有太大价值,不如借机反思自身:在发现作者、加工制作、营销推广这三个关键环节,亚马逊是否真的提供了一些为主流出版商所忽视的服务内容。
谷歌:数字时代法律的尴尬
谷歌图书项目自2004年推出以来,引来争议不断,其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如孤儿作品问题、合理使用问题、反垄断问题等等,都非常复杂,难有定论。谷歌图书和解协议(Google Book Settlement, GBS)及其修正案(Amended Settlement Agreement, ASA)的出台,以及后来漫长的诉讼和审批进程,直到2011年告一段落,都让我们如雾中看花一般,难明要害。
不可否认,这些问题的专业性太强,即便是一个资深的从业者,也未必就能真正明白每一个细节。我们不妨简化处理,由远及近,看看整个事件所带来的启示。
远景:谷歌图书项目与出版业的发展
谷歌图书和解协议(GBS)最终没有获得法院批准,导致谷歌图书大部分项目被搁置,同时面临较大的成本开销和法律诉讼风险。通过了解谷歌图书项目的总体内容我们不难明白,尽管上述结局让谷歌受到一些打击,但它仍然无法阻止谷歌在商业电子书领域继续前进。
截至目前,谷歌已经扫描了来自于40,000家出版商和40个图书馆的超过1500万种图书,其中包括数百万种免费的公版图书。
和解协议被废,对整个出版业同样很难说有什么不好,大家仍旧各忙各的。我们在《谷歌图书和解协议被否决对出版业未来意味着什么?》一文中有相关的分析。很多专家也认为,电子书发展不会坐等。
事实证明,出版商及各方与谷歌的合作的确在不断加深。2011年5月,爱思唯尔为在线论文引入谷歌地图功能;9月份,拥有Espresso按需印刷机软件和技术专利的On Demand Books宣布与谷歌合作,将其超过700万种可以按需印刷的图书加入到Google Books中;10月份,培生集团与谷歌合作推出颠覆性的免费学习管理系统OpenClass;12月,法国巴黎的一家文学杂志ActuaLitté与谷歌达成了非排他性的合作伙伴关系,由该杂志向其读者挑选和推荐来自于谷歌数字图书馆中的成千上万种免费电子书。
中景:谷歌图书和解协议被否决背后的法律含义
在《谷歌图书和解协议被否决对出版业未来意味着什么?》 一文中,我们梳理了纽约南区法院法官陈卓光(Denny Chin)对谷歌图书和解协议给予否决的理由,主要是集体诉讼缺乏代表性和涉嫌垄断。实际上,GBS已经超越了谷歌图书项目最初的内涵,它使得谷歌不仅仅 是一个图书馆,还可以是一家书店。不仅如此,里面为孤儿作品设定的解决方案也超出了现有法律,涉及法律的修改,而这则必须通过国会,不是法院所能随意批准 的。
除了美国,谷歌图书项目在各国引起的麻烦一直没有停止。2011年4月,谷歌的图书扫描服务在以色列被起诉。在涉嫌垄断方面,由微软、雅虎和亚马逊建立的开放图书联盟(Open Book Alliance)则明确反对谷歌对公版图书的封锁。
谷歌的粉丝们往往觉得法律对谷歌图书项目的阻碍影响了大众在知识获取上的便利,谷歌似乎成了让图书重见天日的救世主。但别忘了它只是一家追逐利润的公司, 我们没必要把这一使命全压在它身上,必须要有替代方案。各国自己的公益性数字图书馆计划都在逐步完善之中,哈佛大学牵头推动的美国国家数字图书馆 (DPLA)项目更是定下了宏伟的目标,资金已经逐步落实。我们希望,即便有一天谷歌公司不在了,我们也不会担心“断粮”。
近景:数字环境下的版权问题为什么如此纠结
从谷歌的案子不难引出这样的问题:法律如何会如此的无能为力?关于版权制度变革的探讨可以说是贯穿了整个2011年。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在意大利蒙扎(Monza)举办了一次关于电子书的会议,关于传统版权制度是否已经穷途末路的讨论依旧没有满意的答案。但乐观者认为:技术总是率先转变,解决方案定会随后出炉。
与改革激进派相对应的还有另一种声音。英国出版商协会表示:小修改是必要的,但激进的改革会弱化版权,不利于创新和增长。
由Ian Hargreaves教授领导的一份长达48页的报告认为,美式版权法的“合理使用”原则将导致不确定性,这一制度除了提供所谓的公平,并没有为版权拥有者提供实质性的利益保护,且加剧了著作权裁决的复杂性。
其实,版权法在数字环境下的不给力,很大程度上起源于这个法律的初衷,即它调节的是“拷贝”这一行为。就传统出版物而言,“使用”和“拷贝”是可以清晰地 分开的,但在数字环境下,“使用”(比如阅读、搜索等)和“拷贝”常常难以分开(想象一下我们在电脑上或网络上的操作)。
难怪瑞典兰德大学的一位研究者发表了一篇有意思的论文,认为在数字时代版权法所面临的困难很大程度上源于法律文本中的概念,它们已经不适用于数字环境。
苹果公司:让App为数字出版的主流之一
苹果公司无疑有其封闭和霸道的一面。它在数字发行上的技术强势曾让人们感叹出版商只有认输的份儿,它的电子书政策曾像一纸驱逐令,让那些小商家难以为继、走人绝路。
但它也让出版商在对付亚马逊时多了一种选择。乔布斯在iPad2的发布会上首谈电子书,宣布了兰登书屋作为六大出版商中的最后一个,加入了代理制模式的行列。当然,苹果公司开创的这一模式在欧洲并不顺利。就在12月初,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宣布对五大出版商伙同苹果公司控制电子书价格、涉嫌违反欧盟反垄断法规一事正式展开调查。
其实,苹果公司带给我们的启迪并非仅在这些商业模式上,而更多的是它在产品设计上的追求。传统出版物也有装帧设计,但到了电子书,“设计”这两个字似乎可以搁置一旁了。但iPad的流行正在改变这一切。
在苹果的平台上,消费者最认可的不是一般的电子书,而是App应用。有人预言,2015年App市场将达380亿美元规模。而报纸、杂志到电子书的 App(即我们所说的电子书3.0)也正在成为数字出版最被看好的产品形态之一。App让电子书在“设计”方面有了巨大的创意空间。
2011年堪称是App出版物的启动之年。不仅有大量获奖产品和优秀产品的涌现,以及案例的剖析,还有创新出版工具的推出,制作经验的交流,各方面的探讨,问题的揭示,以及综合排行榜的定期发布等等。在少儿出版、教育出版,App无疑具有突出的优势。
2011年3月份的一个统计显示,儿童图书App继续主宰iPhone手机。
在教育产品方面,电子书3.0主推者Vook公司走在了前面,它在2011年4月份发布了名为TextVook的小篇幅教育多媒体系列,该系列包括了各类 主题的知识内容,从历史、心理学、法学,直到经济学、音乐,甚至宪法。Vook的创建人和CEO布拉德•茵曼说,这些App瞄准了教育市场,以及那些“具 有好奇心和求知欲”的人,“在午休时间复习南北战争,在等飞机的时候学点心理学基础,或者一边享用咖啡一边上一节中东历史的速成课。”
App的热潮和移动设备的使用热潮是相辅相成的。在谈及未来教育出版大趋势时,移动设备已经是绕不开的一个核心内容了。
《乔布斯传》中提到,教育也是乔布斯下一步希望引发变革的三个领域之一。而苹果公司进军中小学市场的活动一直都在进行之中。作为一项公共服务项目,苹果公司还号召用户将已经不再使用的iPad 1代捐赠给低收入社区的教师,2011年9月份,美国教育援助项目Teach for America接受了苹果公司号召捐赠的数千台iPad一代平板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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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机服务器属性设置
什么时候要用到打印机的服务器属性呢?比如要在excel里打印自定义的页面的纸张时就要用到。我们可以在打印机服务器属性里定义纸张的大小,再在excel里的打印项里选择自定义的纸张类似。
步骤:
- 在操作系统【控制面板】里面选择【打印机和传真】,进入文件夹,选中打印机,点击左上角【文件】中的【服务器属性】
- 『创建新格式』 :在创建新格式上面打对勾以后,就可以自定义纸张大小;
- 『表格名』 :随便输入你可以辨认的名称,如:总账尺寸、[自定义]3120*2032(0.1mm)等都可以;
- 『度量单位』 :选择“公制”,“纸张大小”按套打表单所需要的尺寸填写,其他的保持不变;
- 『保存格式』 :上述设置完以后,就可以【保存格式】了,保存以后,【确定】变为【关闭】,直接按【关闭】退出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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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USB可以充电
参考于:张刚的博客——为什么USB可以充电
参加一个小朋友的生日,距离比较远且早上就回来上班,就没有随身携带电脑包了,想着手机可能晚上就没电了,带根USB数据线就出发了。
我一直都是用USB数据线来充电的,并且习以为常了,从来没有想过为什么可以充电。
到了小朋友家以后,才发现家里没有电脑,众人用的手机,都是直充,没有一个人有USB接口的转换头。
看来晚上手机得关机休息了。
后来又不甘心,心想在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竟然找不到一个USB接口的电器么?
终于,在电视机的侧面,看见了有USB的接口,插上手机,竟然真可以充电!
在维基百科上,找到了USB接口能充电的原因:
电源
USB接头提供一组5伏特的电压,可作为相连接USB设备的电源。实际上,设备接收到的电源可能会低于5V,只略高于4V。USB规范要求在任何情形下, 电压均不能超过5.25V;在最坏情形下(经由USB供电HUB所连接的LOW POWER设备)电压均不能低于4.375V,一般情形电压会接近5V。
一个USB的HUB最多只能提供500 mA的电流。如此的电流已足以驱动许多电子设备,不过连接在总线供电HUB的所有设备,需要共享500mA的电流额度。一个由总线供电的设备可以使用到它所连接端口上允许输出的所有电源。
总线供电的HUB可以将电源供给连接在HUB上的所有设备,不过USB的规范只允许总线供电的HUB下游串接一层总线供电的设备,因此,总线供电的HUB 下游不允许再串接另一个由总线供电的HUB。许多HUB有外加电源,因此可以提供电源给下游的设备,不会消耗总线上的电源。若设备需要的电压超过5V,或 是需要电流超过500mA,都需要使用外加电源。
相对于之前其他沟通接口仅能传递消息数据,高电压USB插槽本身还能提供5V(伏特)的主动电压,及0.5A(安培)的电流,因此对于一些小型设备而言, 可以不必再外接电源供应设备,就能利用来自USB插槽的电力顺利运作。利用这特点,也有厂商开发出适当的排线,将USB拿来当作供电插座般使用,例如作为 移动电话的充电器,或是提供小型桌灯及电风扇等的电力需要,反而与原本用来连接电脑用的主要用途无关。这里有一个有意思的小问题:
如果我的手机电池容量是1500毫安,承受的电压是3.7伏的电压,而电脑的USB充电一般是5伏特的电压,请问要花多长时间,能够把手机的电充满呢?






